请您注意,所有的美国代传递签证申请,领馆均有权力,并且也有可能将您的申请驳回,然后要求您参加面试!
下列情况通常会被误以为可以代传递,但实际上这些代传递申请通常会被驳回:
①、申请人未满14岁以前获得过美国签证,但没有录指纹,现在已经14岁以上,这种代传递是不允许的,会驳回
②、申请人14岁以下,申请的签证不是B类,而是F类和J类签证,这种代传递是不允许的,会驳回
③、更换了学校的F类申请,或更换了交流项目的J类申请,这种代传递是不允许的,会驳回
④、本次代传递的签证类别,和之前48个月内获得过的签证类别都不相同,这种代传递是不允许的,会驳回
⑤、上次持B类签证旅美,停留时间过长(如2个月或3个月以上),这种代传递易被驳回
⑥、14岁以下独自(团组除外)申请代传递,没有监护人同行的话,这种代传递易被驳回要求监护照陪同面试
⑦、之前旅美期间,出现了违反当地法律的案例,或有过被记录的不文明行为,或骗取签证后在美产子,这种代传递易被驳回
⑧、以前的签证在第三国获批,有效期没有超过48个月,但没有在领馆录取过指纹,这种代传递易被驳回
⑨、曾被行政审查(clearance received),过了审查有效时限(B类12月内,F类48月内,J类24月内)的代传递会被驳回